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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邮寄个人物品回国[166658]

问题编号:[166658]


问题标题:邮寄个人物品回国


问题内容:我堂姐(LA)给我们姐妹俩(CHINA)寄了一个邮包(收件地址:XX市人民医院ICU科),内有两台手机LG(原先对海关一无所知,到后来扣关后,查看海关网:手机列入征税范围),从2011-12-29寄出,快递公司网站显示被海关扣关,2012-1-6显示传发票,2012-1-11显示提交说明,服务地点为:北京;但我打电话去北京海关查没有此邮包被扣关(邮件单号CA100513065)网址:http://www.chinalinkex.net/cgi-bin/GInfo.dll?EmmisTrack(出于LA收件公司一直给发件人答复是:海关还没有回复,近期再电时:没有答复的话,商议赔偿问题;而昨天我问CHIAN接收公司(分公司)回复:海关要求传物品发票,由于收件公司给我们姐妹两答复不一致),我想请问一下:两台手机为签约手机,没有发票的。如何处理???我的邮包是在中国哪一海关扣关,还是一直在收件公司?请多多关注小女子的邮包或需要我们如何处理此问题而尽快通关,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2台手机超过个人邮寄物品限值1000元人民币,不能以个人物品方式通关,应办理退运或按“货物”报关。请通过快递公司联系现场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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