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8149]
问题标题:电缆热缩套管归类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您好!现想咨询一下,我司出口的电缆热缩套管装置,主要由以下部件构成:1. 热缩套管 2. 铝衬套 3. 锁紧槽 4. 分歧卡5. 尼龙扎带 6. 砂布条 7. PVC粘胶带 8. 清洁剂9. 屏蔽连接线 10. 隔热铝箔 11. 密封铝箔条。用于1000KV以下电缆的接续和保护。其中热缩套管的材质为聚乙烯,我们在申报的时候可以按照这些部件构成的一个整体按功能归在85.36吗?另品名可以申报为电缆接续套管装置吗?非常感谢您的解答,盼复。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请提供商品的报验状态,这些商品是已经组装在一起了?还是包装在一起未组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