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9672]
问题标题:国外专家携带仪器暂时入境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中科院下属的研究所,自身没有进出口经营权,近期将在宜昌组织一次关于温室气体监测的技术研讨会,邀请了国际上拥有较先进设备的几个团队携仪器(或邮寄)参会,给参加会议的国内外其他专家进行技术和方法展示,结束后再携带(邮寄)出境,仪器主要为温室气体分析设备以及各团队自行设计的相关附属设备等。想请问:(1)若外方仪器具有ATA单证册,仪器是否可以通过对方选择的国际物流公司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后入关,并在使用完成后再复运出境?我方是否需要提供其它材料?(2)若对方将小型设备作为行李随机携带,是否只需在到达机场时向机场海关申报即可?对方需要事先准备哪些资料?我方是否需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3)所携仪器是否需要“同进同出”,如在上海入关可否在北京出关?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参展的暂时进出口货物可以使用ATA单证册通关。随身携带设备请按照暂时进出境货物申报,进口时向海关提交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进出口岸自主选择,出境后持出口报关单至原押保口岸地海关办理保金结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