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4305]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快递入境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海外留学多年( >5年 ),今年打算回国。但个人物品积累了很多,所以会通过DHL或者UPS先快递回国,我人会在一,两个月后再回来。 个人物品主要有在海外购买的衣服,首饰,化妆品,多套书籍,及各类电子产品包括PSP,NDS游戏机,手机5部,笔记本三台,相机三架,大型电子琴一台(高一米多)大部分电子产品已过时,但也不舍得扔,都想寄回国。 我想请问这些个人物品在过关时,将会被如何处理?由于都是私人用的,已使用过的旧的用品,是否也要征收和新品一样的关税,能否酌情减税?我的各类物品分别将会被征收多少的税率?(看了43号公告,但公告内没有详细说明)除了关税外,对海外购买的电子产品是否要出具什么3C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如需要,请明示此类证明可在哪里开具(我在英国,是否住英大使馆可开具?) 另外对我的那架一米多高的电子琴是否有特殊通关要求? 总之,我询问的最重要的目的是:希望所有快递物品都能顺利通关,关税我愿意交,但不想因为其他原因(如需要各类证明等)而被海关扣押,退回,甚至销毁。 另问,一旦发生快递被扣押,而我又不能及时到海关出具护照及出入境证明时(人还没入境),快递将被如何处理?那我事先该如何做去避免快递被扣的事情发生。 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按照43号公告的规定,邮寄进出境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按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指您应委托依法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单位或报关企业,备齐合同、发票、运单、装箱单等商业单据以及所需监管证件等向海关申报,办理通关手续。问题中涉及的3C认证等,属于检疫部门事权范围,详情咨询检验检疫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