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2619]
问题标题:持中国护照留加学生回国探亲三个月想携带自用二手汽车入境继续供在境内自用的问题
问题内容:海关同志您好.我是在加拿大留学的持中国护照的留学生.本人打算在5月回国探亲度暑假.请问能否携带在加拿大自用的二手汽车入境供在境内逗留的三个月期间继续自用呢?如果可以请问是否符合免税政策?如果要征收关税请问需要征收何种关税?税率多少?车辆上路后受何部门监管? 我的问题都比较琐碎,麻烦您能详尽回答.感激不尽!!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saikin : 您好!根据现行海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居民长期旅客,可申请征税进境自用小汽车1辆:(一)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其他境外法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并在海关备案的常设机构内的工作人员; (二)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内的人员; (三)入境长期工作的专家。此外,其他个人暂不能申请进境机动车辆。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