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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关于石油产品的咨询

问题编号:[185896]
问题标题:关于石油产品的咨询
问题内容:请问:(一)海关对C9芳烃、石脑油、MTBE、混合三甲苯、石油级混合苯、芳构化汽油、烷基化汽油进口有哪些限制或者说需要哪些资质?(二)以上产品进口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是多少?谢谢。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上述商品的税率及监管条件的查询都需建立在商品归类准确的HS编码的基础上。进出口商品归类,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对于化工品,其主要成分比例、加工工艺流程、来源等信息是归类的关键要素。鉴于你司目前对商品的描述过于笼统简单,仅提供了品名,不能满足海关归类的要求,网上不便判断。进出口收发货人可以根据《进出口税则》、《报关实用手册》、《商品名称及协调制度》注释等工具书,结合商品实际报验状态确定其归类。其后,可以登录本网站在线查询商品信息查询输入HS编码后查询相应的税率及监管条件。申报时,按要求提供报关单、报关委托、合同、发票、箱单、提运单等商业单证及海关监管证件如自动进口许可证、入境通关单等即可。如有其它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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