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6797]
问题标题:关于以快件形式进口个人物品
问题内容: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想从台湾以快件形式进口茶叶,我想问一下进口茶叶多少货值以外需要征税?税率是多少?如果以快件形式报关需不需要提供其他资料,比如说商检等类似单证。盼复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外贸知识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个人物品类邮件、快件,海关以“自用合理数量”原则实施监管,“自用”系指为其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等商业目的;“合理数量”系指海关根据物品所有人的合理需要而确定的正常数量。 对寄自或寄往国外的邮包,每次限值人民币1,000元,对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邮包每次限值人民币800元。对从国外寄进每次税额在人民币500元内的,从港、澳地区寄进每次税额在人民币400元以内的,均予免税放行,超过免税额的仅对超过限额部分征税。 如果系个人邮寄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不得超过人民币800元。如果是货物进口,首先应进行归类。茶根据具体品种商品归类不同,进口关税为15%,增值税13%,进口需要提供商检。具体请以现场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