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现金入境限额[132754]
问题编号:[132754]
问题标题:现金入境限额
问题内容:你好,我想请问下,香港居民回大陆,可随身携带入境的现金限额多少?我查看了一下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公告,也只是说了超过多少数额需要申报,但也没有说限额问题?还是说超过规定数额申报即可,没有数额限制的?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您的提问回复如下:
1.人民币 旅客携带人民币出入境,应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旅客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万元,携带该限额内出入境,在海关现场可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超出限额的,应选择申报通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海关予以退运,不按规定申报的,另予以处罚。
2.外币 进境人员(当天或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携带外币现钞入境,没有数额限定,但超过等值5千美元的应向海关作书面申报并办理有关登记签章手续。不超过上述数额的,可选择经由无申报通道直接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