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8334]
问题标题:关于从国外购买成人奶粉的清关问题
问题内容: 您好! 我想给家里的父母等中老年人购买荷兰产的一种成人奶粉,为降低运费,我想多购买一些,请问这个一般上限多少? 比如净重20公斤是否可以?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根据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规定,奶粉的完税价格为200元人民币/千克,税率为10%。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请务必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