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0404]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如何确定价格
问题内容:你好,按照海关总署规定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海关如何确定物品是《完税价格表》的1/2以下或者2倍以上呢? 但是一般国外购物没有正式的发票,就是小票,或者网站的订单确认,或者一个email.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海关如何确认物品价格呢? 我就提供打印的电子版的订单确认信是否可以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海关按照物品实际报验状态,根据《进境物品归类表》和《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您可以提供境外购买凭证等资料作为海关审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