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0637]
问题标题:邮寄化妆品通关
问题内容:我想从香港买化妆品,邮寄过来通关的时候要打关税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海口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4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所有邮递进境的物品海关均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化妆品的税率均为50%。在实际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时,应以口岸海关和主管海关的要求及审核为准。属于亲友间赠送的可按个人物品办理手续,否则应按货物办理通关手续。如有疑问,请拨打海关咨询电话12360向海口海关监管通关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