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3183]
问题标题:香港网上购物
问题内容:您好,我有个快件从香港发过来的。快件内物品总金额为80美元,是否享受500元税额以内免关税的优惠政策。另,如果缴纳关税的话,缴税额是多少?如何办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长沙海关
答:您好!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具体请咨询现场业务处邮检科,电话:0731-82279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