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2242]
问题标题:私人物品出口事宜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咨询私人物品出口事宜。我有个日本朋友在商店里看上了2把日本刀。明年3月他将要回国,想和其他生活物品一起带回日本。但是,他担心不能出口。所以还没买。请问关于日本刀的出口有什么特殊规定和要求吗? 出口需要准备什么文件或证件? 请尽快给与答复. 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大连海关
答:您好,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海关有关规定,下列物品禁止进出境:
一、禁止进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二、禁止出境物品
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3、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体;
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