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7202]
问题标题:关于进口巧克力
报关员培训问题内容:您好! 我比利是的朋友,通过快件公司从比利是寄了几盒巧克力给我,但实际有多小盒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毛重有22kg.这是给我礼品. 快件公司需要我提供资料报关,但我问快件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他们也没有给我说清楚...请问我应该怎样报关??急急急,...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ampco: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制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