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582]
问题标题:奶粉入境
问题内容:你好,我是上海居民,此次从国外回来,带回10盒奶粉,总重5.5公斤,共计60欧元(480人民币),请问入境时可以走绿色通道马,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72号公告规定:进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一)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二)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三)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四)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五)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六)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七)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对于没有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旅客,无需填写申报单,可选择“无申报通道”(即“绿色通道”)通关。如您在通关中遇到问题,也可直接咨询12360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