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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关于邮寄私人物品回国[154219]

问题编号:[154219]

问题标题:关于邮寄私人物品回国

问题内容:你好,本人在新西兰读书,然后准备回国,由于个人物品比较多,所以通过新西兰这边的物流公司邮寄个人物品回国,都是一些旧衣服和鞋子,还有一些书。按照这边的物流公司说的是,我到达上海之后问地勤人员要一张物品海关申请表,然后再入境处盖章,然后和护照复印件一起寄给海关。请问私人物品的限额是多少?多了是否要交税什么之类的?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应该自旅客进境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运进。分离运输行李物品运进时,旅客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有关申报单证、提货单证等到物品进境地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放手续,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时,连同已经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计算。具体以进境地海关审查验核为准。可运的物品包括一般的生活用品以及家具等安家物品,以自用、数量合理为限。海关现场办理监管验放手续,通关中的具体问题,旅客可向海关相关现场经办关员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在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规定的征税或免税物品品种、限量范围内的,海关准予放行,并分别验凭旅客所持有效出入境旅行证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办理物品验放手续。您需持相关证件及提单、装箱单到邮寄进境地海关申请自用物品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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