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9309]
问题标题:关于印度产吉非替尼片问题
问题内容:我的一个印度朋友在中国读大学,目前在印度诊断出疑似肺癌,但他任然想来中国学习,所以在印度当地购买了一些“吉非替尼”(印度版“易瑞沙”)来预防病情扩散。他来中国学习超过一年,所以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了15瓶“吉非替尼”自用,总价25000人民币。这些药品全是自用药,进入中国清关的时候还会携带医生开具的处方原件,请问他是否需要进行申报?是否需要向中国海关缴纳税金?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根据所说情况,你朋友属于进境非居民旅客,要向海关进行申报,海关对超出部分23000元将征收10%的行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