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8119]
问题标题:铁矿砂的平均粒度
问题内容:铁矿砂的商品编码备注里面是里平均粒度小于0.8毫米,平均粒度0.8毫米到6.3毫米,平均粒度大于6.3毫米来区分,但是真实的情况是铁矿行业(钢厂,检验机构)里面是没有平均粒度一说,只有粒度。现在碰到的问题主要是检验机构出具的证书里面只有粒度,但是海关的规定是平均粒度。两者无法统一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司反映的情况及内容已向总署相关部门反映。但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制定。经咨询总署,如果对税则条文的相关规定(如铁矿的平均粒度)有异议,建议你司通过适当途径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