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5089]
问题标题:寄回自用的奶粉超额部分收税率是多少?
问题内容:亲戚帮我从新加坡寄奶粉自已家宝宝吃,一次只能寄5罐(900G/罐)1000元以内吗?超出1000元人民币是按货物征税吗?税率是多少?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重庆海关
答:您好!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根据总署4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所有邮递进境的物品海关均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奶粉的完税价格为200元人民币(千克),从非港、澳、台地区邮寄入境在规定的限值范围内最多可以邮寄5KG婴儿奶粉,但税额超出50元人民币的须全额征税。奶粉的税率是10%。属于亲友间赠送的可按个人物品办理手续,否则应按货物办理通关手续。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现场海关办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