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1693]
问题标题:寄奶粉回国
问题内容:我家两个孩子快没奶了,所以我用EMS从日本寄了15罐奶粉回国,被海关扣了,海关说数量太多不能通关,交税也没用,一定要退回,说是国家规定,请问有这种规定吗,我改怎么办。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43号公告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在实际通关时,请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