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7661]
问题标题:成品鞋的分类命名是否海关有硬性要求?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成品鞋一般是按照面料的材质来命名,如帆布鞋、牛皮革鞋。现在越来越多的鞋是牛皮革、布、合成革、都在双鞋上有用到,材使用比例都差不多。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命名了?请问关于这个命名海关是否有硬性的要求?我们出口深圳地区某海关时有要求提供材料使用比例的事情。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成都海关
答: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供参考: 1、归入不同税号的鞋靴的规范申报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企业根据鞋靴的具体商品编码依照规范申报要求进行命名。 2、归入税则第六十四章的鞋靴应按构成其外底及鞋面的材料分别归入品目6401至6405,外底及鞋面的材料按照税则第六十四章注释三、四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