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1721]
问题标题:西班牙朋友赠送的手机问题!!
问题内容:请问,我过生日,我西班牙的一位好友,说送我一部手机。要给我邮寄回天津来。价格200欧元左右,我想问问:1、这赠送的物品需要交关税吗?? 2、关税的价格是多少(邮寄地是西班牙巴塞罗那)?? 3、从那里交纳怎么办理??就这3个问题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10年 第43号规定,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2、建议您参阅文件 ---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关于修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公告〔2007〕0025)。 ----中国海关网(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 -海关法规 -- 内容类别项下 ---进出境物品监管类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 。 3、需持邮局(或快递公司)的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到办理通关手续的主管海关办手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