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出口退运货物咨询
问题标题:出口退运货物咨询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到国外一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对方要求退运! 1、请问进口时的贸易方式为退运货物,能否可以用手册报? 2、退运货物报关进口时国外提供权威(国家认同的鉴定机构)的品质问题的鉴定证书,上海海关是否接受对方开具的鉴定书,还是需要原出口企业在上海商检局重新开具品质鉴定证书?谢谢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答:若手册仍在有效期内,可以“进料/来料成品退换”的监管方式申报进口,凭国外提供权威(国家认同的鉴定机构)的品质问题的鉴定证书和双方协议书即可。但不能对外付汇。此监管方式要求成品修理后再以“进料/来料成品退换”出口。若退运进口后不再出口,且需要对外付汇的,只能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