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4519]
问题标题:从英国购买的包包
问题内容:您好!我通过11185已经查询到我的包裹在2010年12月29日已经抵达上海海关,可是,至今为止还是没有接到。那么,如果是被扣了,应该给我通知,但是整整三个星期,没有任何通知;如果没有被扣押,那么为什么至今为止没有任何音讯。海关在年底速度会慢,但不至于慢成这个样子,上星期又拜托11185查了,给我的答复还是说在海关!我现在想要一个明确的答复,究竟海关什么时候可以放出我的包裹,要征税或者其他的手续也应该通知我去办理,而不是不理会地就让我无限制地等下去。请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我的包裹单子是:RJ620463689GB!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应征进口税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关予以征税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 若您是通过快递邮寄入境,在个人自用合理范围,限值1000元人民币以内,经海关审核后属于个人自用合理范围的,须征税进口,要到海关业务现场办理手续;若超出个人自用合理范围,属于货物范畴的,须委托进出口公司办理货物报关进口手续。有关快件寄送缴纳税费的问题,请与快件公司联系咨询,具体征税的有关情况请咨询上海海关邮办处,联系电话:021-62673123。 你可以提供有关单证号码进行咨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