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4149]
问题标题:关于非居民常驻人员可以进境机动车辆的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 我在当地海关咨询得到的信息是现在非居民常驻人员可以进境机动车辆必须是新车,二手车作为非居民常驻人员 带入境了, 但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中没有查到相关的条款, 请问是否确有此 规定,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大连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32号公告,自2010年7月1日起,除按照有关政府间协定可以免税进境机动车辆的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国家专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以外,其他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不得进境旧机动车辆,对其旧机动车辆进境申请,海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