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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搬家回国[144632]

问题编号:[144632]

问题标题:搬家回国

问题内容:您好,我的朋友最近要从德国搬家回国,他是通过30kg国际包裹的形式将个人物品(基本都已使用过)共15箱邮寄回国,请问这些物品还需要缴纳关税吗?鞋 1 箱 衣物 5 箱电视 20X80X120CM 厨具 2 箱玩具 1 箱小家电 1 箱书籍 3 箱台式电脑 1 箱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按照海关规定,定居旅客进境安家物品,应在获准定居后3个月内持定居证明向主管海关一次性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否则,自入境后6个月内运进行李物品,按照分离运输行李监管,执行54号公告,与携带进境的物品合并计算。以上仅供参考,实际通关时以现场海关解释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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