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6259]
问题标题:带奶粉回国
问题内容:您好!我和我老公准备带宝宝回国,因为宝宝自己需要留在国内一段时间,大概是一年到两年(他现在五个月)。带奶粉回国的数量控制在多少是“合理数量”,因为他奶粉的消耗量是一个星期一桶。所以带50桶算不算合理的范围内呢?我和我老公把宝宝送回国后需要立即回到国外继续工作一年到两年,我们这次带的手机和电脑(还要带回国外的)也需要上税么?谢谢!
报关员考试网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一、由于奶粉属于国家规定的20种不予免税商品范畴,进境时需要缴纳个人物品进口税。根据海关相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50桶奶粉显然已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二、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境,并需复带出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按暂时进出境方式办理有关手续。请在进境时如实向海关申报,出境时凭原进境申报单予以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