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5864]
问题标题:外籍人士个人货物报关
问题内容:我公司是德国独资企业,有一名德籍人员将要在上海工作三年,已办完work permit,他3月份入境,他的女朋友半年后入境。他的个人物品如何寄至中国,如何清关?他的女朋友的东西如何寄至中国,如何通关?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北京报关员考试
答: 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上海海关办理常驻人员进境物品事宜的现场业务二处,电话021-63877422。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来的行李物品,请到行李进境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可运进的物品包括一般的生活用品以及家具等安家物品,以自用、数量合理为限。但国家规定应征税进境的20种商品需征税进境,其中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旅客进境时,应向入境地海关申报进境分离运输的行李物品(填写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旅客办理进境行李物品审批手续时,应向主管海关提交护照、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运单、物品清单、自用物品申请表等相关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