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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关:关于带汽车回国手续

问题编号:[107830]

问题标题:关于带汽车回国手续

问题内容:你好,我是加籍华人,因需在昆明工作,打算在回国时在加拿大购买一辆新车带到昆明使用。请问需要如何办理入关手续?关税是多少?车价大约是九万加币。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昆明海关

答:您好,您的留言已受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6号,在各大网站搜索引擎可以查询)相关规定,非居民长期旅客中的常驻人员可以申请进境自用车辆。“非居民长期旅客”是指经公安部门批准进境并在境内连续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期满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国公民、港澳台地区人员、华侨。
“常驻人员”是指非居民长期旅客中的下列人员:
(一)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其他境外法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并在海关备案的常设机构内的工作人员;
(二)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内的人员;
(三)入境长期工作的专家。 若需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请申请人在车辆进境前向我关监管通关处交验以下单证:
(一)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证》等证件,以及进出境使用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
(二)长期居留证件(公安部门签发一年期以上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向海关申领);
(四)提(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五)专家以外的常驻人员申请进境机动车辆时,还需交验所在常驻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常驻机构备案证》或者所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我关将自接受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 由于目前尚无车辆的具体信息,且车辆进境通关手续必须在国家指定的整车进口口岸办理(含纳税手续),不便于答复具体的税款(含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建议在办理进境车辆审批时一并咨询车辆入境地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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