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7175]
问题标题:关于手机税的问题
问题内容:请问,我让我同学从美国邮寄2~3台IPHONE4手机,请问是否跟1台的税率一样完税价格又是多少?是1500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国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如您所述,手机的完税价格确为1500元,行邮税率10%。但是一次2~3台手机超出了单个邮包1000元人民币的限值,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