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2644]
问题标题:带液晶电视一台回国
问题内容:我是一名韩国的在读研究生,这个暑假想从韩国带一台液晶电视机回国,42寸人民币3500左右,个人自用物品。从青岛海运入境,不知道应该怎么入境?需要交纳多少关税?是否能减免。如果不方便,采用邮寄的方式,应该怎么交纳关税?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的规定,以个人自用物品进境的液晶电视机税号为16010300--33英寸至42英寸,完税价格以海关在该公告中公布的价格12000.00/台为准。无论以邮寄方式还是以个人行李物品方式进境,都不属于免税商品范围,其进口关税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