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443]
问题标题:留学回国寄个人物品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德国留学5年。现定于9月中回国。由于行李受限,现想将部分个人物品邮寄回国,包括一些书籍、出版的自己的博士论文(约20本)、衣服以及德国买的小型家电(电话、剃须刀,均为用过的)。请问这些物品应如何上税?在邮寄时,是否要附加说明文档?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建议以分运行李方式托运回国,即旅客入境时向海关申报,并自旅客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运进。以中国籍旅客行李物品限量表的规定予以征免验放。留学生在外满180天任选第三类物品(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其中1件免税。凭其所持护照和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本人毕(结)业证书办理验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