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6900]
问题标题:税号咨询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已经切割、打磨、抛光等加工的琥珀吊坠等琥珀饰品应归入以下哪个税号:1 71162000.002 2 9602009000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对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商品编码是收发货人或代理人的义务,海关依法对申报货物的商品编码等进行审核。建议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2年版),联系报关代理企业确定商品编码或者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持相关资料向直属海关申请预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