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5701]
问题标题:请问归入税号:31052000 进口三元氮磷钾复合肥的氮磷钾总含量,氮磷钾各元素含量最低要求为多少?
问题内容:海关同志,请问归入税号:31052000 进口三元氮磷钾复合肥的氮磷钾总含量,氮磷钾各元素含量最低要求为多少? 1.已查询“税则”,“税则注译” 均未对氮磷钾元素最低含量做出明确要求 2.市面上见到的低含量进口液体氮磷钾三元复合肥,例如:一,(氮2%,磷4%,钾9%)二,(氮7%,磷7,钾7%),以上两种配方氮磷钾复合肥均与国家标准和农业部规定标准不符 注:国标GB15063-2009固体氮磷钾复合肥含量要求为:氮磷钾大量元素总含量大于等于 25%,单一元素含量不得少于4%,农业部标准NY-1107-2010 大量元素水溶肥(包括液体肥料)含量要求:氮磷钾大量元素总含量大于等于50%,单一元素含量不得少于4% 所以,想请问海关通知,税号:31052000 项下要求氮磷钾元素的总含量,各元素含量最低标准为多少?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310520为含有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和化学肥料。根据归类有关规定,以加工工艺为准,且元素是否为肥效元素,鉴于310520为法检货物,一般情况下,商检局会就国标问题做出结论,不属于海关工作范围。如有未竟事宜,建议你司持拟进口商品的详细信息说明到进出境地海关包括直属海关,提供真实有效的进口合同和进出口商品预归类申请书办理预归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