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4420]
问题标题:免税带自用车回国
问题内容:海关领导,我和外籍老公准备在上海买房定居(我是重庆市户口),他想要将自用车带回国使用,在他取得居留证后是否可以免税带车回国?如果可以,之后取得的汽车牌照是否是普通牌照还是有专用的特别牌照?望百忙之中抽空回答,万分感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目前,只有四类身份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进口自用汽车。一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定居证明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二是非居民旅客中的常驻人员,是指: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其他境外法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并在海关备案的常设机构内的工作人员,或是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内的人员,或是入境长期工作的专家;三是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四是中国驻外使馆的离职人员。 具体情况请咨询上海海关现场业务二处,联系电话:63877422,以其答复为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