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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香港发货到大陆税金关联[138137]

问题编号:[138137]

问题标题:香港发货到大陆税金关联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在香港 http://www.bsdcdv.com/网上购买了佳能的相机,价格:1470元人民币。当时加上 EMS费用 20元,以及手续费,总共汇款了 1503元。我想质询的是: 1.从香港发货到大陆的货物需要交税金吗? 2.如果要交税金的话,费用是多少钱? 3.怎样才能安全的把税金交上,并把货物取走? 请您帮帮我! 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 第43号),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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