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0182]
问题标题:香水
问题内容:你好,我通过AAE运了两瓶香水,结果在一个星期后AAE告之我要缴税,两瓶要交100的税收,我不太明白,不是第二瓶才需要收税吗?而且我接到包裹后发现包裹并没有拆开过的任何痕迹,很奇怪,因为我之前有包裹被查过,但是是放行的,里面都有一张贵海关的单子,说该包裹已经被查验?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所以,邮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并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值,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进境个人物品应当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该邮件的收件通知单由邮运承运部门发出,请您按照相应的邮件领取通知单上具体说明和联系方式与现场海关联系,办理后续通关手续。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