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4442]
问题标题:出境时携带的贵重物品,要如何申报?再次携带入境时,有何手续要办?
问题内容:您好,由于工作需要,去国外出差时要带一台设备,名称是高速动态分析仪,体积不大,是随身携带,价值大约在1万美金左右。请问是否需要申报?如何申报?需要带齐什么文件?此设备带去国外开会时展示,因此会议结束还要带回来的,请问回来的时候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72号关于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的公告,出境居民旅客携带需复带进境的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