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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暑期从日本回国携带笔记本电脑[125606]
问题编号:[125606]
问题标题:暑期从日本回国携带笔记本电脑
问题内容:暑期放假回国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在进关时要缴税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么?在回日本的时候必须带回去么?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应填写《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选择申报通道通关。如需复带出境,入境申报时应申明,暂时免征税款,出境时凭入境申报单结案放行。否则,按照《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的规定征税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