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6410]
问题标题:之前有个问题问错了
问题内容:我朋友是个美国留学生,他之前买了一台式电脑(没有显示器,键盘鼠标。)价值人民币1万左右约1550美元,用了大约4个月左右。再过不久就回来了。他有当时的正规发票。我想知道。这样用过一段时间的电脑(个人物品)具体会收取多少钱的费用呢?能不能提供一下,我参考的价格。朋友说关税太高就不带回来了。卖掉。他不是邮递回来。他是坐飞机自己带回来。我想知道有没有折旧?
答:感谢你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海关总署2013年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规定,归入19010100的台式个人计算机主机的完税价格为每台2000元,税率为10%。详情可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15号公告内容。具体由现场海关根据其实际报验状态依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