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个人携带捷克钻问题
问题标题:个人携带捷克钻问题
问题内容:我想从香港随身携带大概约值200000RMB的捷克钻,可以携带吗? 如果可以的话,大概要交多少税额呢?万分感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如果钻石是用于商业用途的,需要按照货物进行报关,有关报关流程的情况请查看海关总署令第1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旅客带进钻石及其钻石饰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视同进口货物。如果是钻石,除加工贸易外,其进出口统一集中到上海钻石交易所办理报关手续,其他口岸均不得进出口钻石《海关总署关于执行进口钻石及钻石饰品相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02]1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