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7134]
问题标题:EMS快递通关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爸爸从美国邮寄了一个包裹,里面有3瓶维生素2瓶止疼药,几件衣服,一只手表和一个PSP.填单时爸爸注明了价格,药品总共20多$,衣服只是几件内衣,并未报价,手表打折时买的,89$,PSP是新的195$。7月3号被送交海关之后再没消息。打邮政客服他们也只是说包裹一直留在青岛海关。海关检查时会打开包裹吗?如果打开会不会封时贴上海关的证明?爸爸说这些东西不需要交税,不知道如果确实要交税的话,海关会通知收件人还是会先通知邮局再由邮局通知收件人?交完税后几日可以通关?因为药等着用,所以很着急,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个人寄自或寄往除港、澳、台地区外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海关在确定邮件需要缴纳行邮税后,由邮局负责通知当事人办理相关事宜。经查询,您所述邮件的申报总货值约2067元人民币,超过限值1000元人民币。您应在收到邮局邮件通知单后到青岛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办理通关手续,缴纳个人邮递物品行邮税后,海关即予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