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9709]
问题标题:出口退运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你好,我司去年7月份一共出口了两票货物至美国,现在因为质量问题国外要求将货物退给我司,并且不会再出口质量好的给国外了。这两票货物我司已经办理了核销和出口退税手续,请问我们可以以直接退运的方式进口吗,另外直接退运要准备哪些单证和资料清关,直接退运回来是不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的?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简要回答:你所说情况不属于“直接退运”的范畴,“直接退运”是专有名词,在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申请将全部或者部分货物直接退运境外的,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的,才使用“直接退运”。你的情况就是适用“退运货物”方式申报,具体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三章第五节。需要提供一份原货物的出口报关单及退运合同(协议)及国税部门的相关退补税证明,其他的同一般进口报关手续一样,提供发票、装箱单及所需监管证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