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从日本寄的奶粉合理自用是几罐
问题编号:[108942]
问题标题:从日本寄的奶粉合理自用是几罐
问题内容:我帮亲戚家小孩从日本买了一箱奶粉,8罐,邮政编号CD014033834JP,被通知被海关暂扣,由于亲戚家国庆期间要回老家,所以收件人是我的名字,后我寄了我的身份证,小孩出生证明及其母亲身份证和报关通知单去广州航空邮件处理中心,被告知因为我不是小孩母亲,非小孩直系亲属,所以不能帮小孩代买奶粉,这箱奶粉需退运回去,我想问下,不是小孩直系亲属就不能帮小孩买奶粉吗?还有免税额是多少,8罐是不是超出了范围,我那箱奶粉改怎么办,一定要退运了,如果报关,需多少费用,需要什么?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根据现行规定,寄自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每次限值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超出限值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由于涉及具体的海关业务办理情况,请直接与广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联系(020-38187432)。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