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邮寄笔记本电脑及配件问题[113851]
问题编号:[113851]
问题标题:邮寄笔记本电脑及配件问题!!!
问题内容:近期我在美国的亲戚买了台电脑送给我,随机附赠了一个笔记本背包(与笔记本配套使用的),一起通过UPS邮寄给我。现在东西卡在浦东机场UPS报关环节。UPS的人员跟我说,海关有规定,笔记本电脑作为个人使用物品,只能以单个物品单个包裹的形式进关。而相对的,作为赠品的笔记本背包则必须做放弃处理。请问海关在相关问题上是这么操作的么?那么如果我将背包另外进行包装再以个人使用物品邮寄入境的话,就允许申报通关么?那么请问这么做有什么差别么?毕竟一个笔记本背包的价值是在500人民币以内的,按理说并不需要征收关税吧?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海关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笔记本电脑属于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之一,应缴税款为实际价格*税率20%。关于笔记本背包的通关,你可以咨询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快件处,联系电话68841118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