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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自由行物品的携带问题[117062]

问题编号:[117062]

问题标题:自由行物品的携带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从珠海到澳门自由行,携带的数码相机用于旅途用(从澳门回珠海时要携带回珠)是否要申报.如果要,我回程时携带回自带出去境的相机是否要算进我携带返程的手信中算价。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出境居民旅客携带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者,应向海关申报,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出境手续。旅客携带该物品复进境时,应凭出境时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向海关办理物品复进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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