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1689]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从英国海运到青岛都需要什么手续?
问题内容:本人现在英国学习,有些不用的物品和衣物想通过海运的方式托运回在青岛的家中,但我又不清楚国内海关的手续问题,一直没有托运。还有就是我本人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回到国内,那我的个人物品有办法托运吗?如果可以的话,在手续上应该怎么办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准进境或出境。海关按《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规定的范围验放。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不得携带进出境。进出境旅客可以自行办理申报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报纳税手续。接受委托办理申报纳税手续的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对其委托人的各项规定办理海关手续,承担各项义务和责任。旅客以分离运输方式运进行李物品,应当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核准后,自旅客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运进,分离运输行李与携带进境的物品合并计算验放。鉴于你本人短期内不能回国,上述物品不能以分离运输行李方式运回。因此只能以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为限,限值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500元,超出上述免税额的,仅对超出部分征税进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