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关于国外代购商品。
问题内容:我在日本的网站上订购了1套游戏和1款全新限量ZIPPO打火机。分别是游戏12800日元,打火机12390日元,合共25190日元,折合人民币1710元。如果进境的话需要什么手续?确实是自用。是否属于自用合理范围?如需纳税,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计算应缴税款?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1994)中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海关按照《入境旅客行李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2007)中的归类审核价格,确定征缴税款。应税物品与完税价格表中所列物品完税价格相差悬殊达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可采取另行确定价格原则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