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4874]
问题标题:贸易方式的疑问
问题内容: 我公司从A国海运进口一批物资,在进口口岸的口岸海关以转关申报单形式向海关申报转关监管,货物抵达指运地海关(也是边境的海关)后,在指运地海关申报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该批物资准备再出口到第三国),请问我公司进口和出口两个报关单的“贸易方式”栏目该如何申报?望明示!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上述进口货物似为转口货物,可向保税区海关申报进口按保税仓储转口货物进行申报。具体应你司未提供详情,不便答复,建议直接致电0532-8295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