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我从香港购买了个人护肤品
问题标题:个人物品
问题内容:我从香港sasa购买了个人护肤品,实际支付872元。我收到的邮件报关通知单上的总金额是988元,请问有价格差怎么办?我如何办理报关手续,需要缴纳多少费用?我的邮件单号是KJ056505340ZK。
单上有两种报关方式:
1、委托本公司代办报关。(请问这里的本公司是哪家公司?整张纸上也未见一个公司名称)这里的“本公司”会不会乱收费?
2、自行到当地海关申办转关手续。我咨询了东莞海关是不能转关的。很迷惑,需要帮助。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根据现行规定,寄自香港、澳门地区的个人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每次限值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400元。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限值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其限值由海关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2007)25号公告)的规定估定,旅客提供的发票仅供参考。 有关邮包报关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有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资格的报关公司代为办理。如果您在广东省内地区,建议您直接向广州邮政报关组(020-38187307)咨询委托办理程序。有关具体手续也可联系广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020-38187432)咨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